哈利路亞,奉主耶穌聖名做見證:
小妹楊秀英,1992年10月17日於溪湖教會報名受洗。接受洗禮後,我很後悔,為什麼呢?因為後悔晚了10年,才認識我們的主──耶穌基督。
早在1982年住永和時,就有一位林太太(林姊妹)跟我說過,凡事交給主,就不再有煩心、愁苦,但那時可能時候未到,尚未蒙揀選,不過林姊妹所說的「信耶穌就不再有煩心、愁苦」,這句話深深烙印心中,但我仍沒有到教會慕道,不知追求真理、尋找真神。如今回想,一切都是神的安排,要讓我在信仰的道路上,對神的恩典有更深的體會。
未信主以先,我所過的日子,無論是精神上、肉體上,實在是說不出的苦,病痛的折磨,實在令人生不如死,數次萌生自殺的念頭,但一想到84歲的老母親鐵定受不了這種打擊,就又忍住了。
我原是拜偶像的,為了求平安,曾經吃素,一年又三個月下來,不但沒有得到平安,反而病情越重,人也瘦得不像樣。1992年,因身體大病、小病不斷,遂到處求醫,一天到台北南港向某位人稱「仙姑」的女子求診,那時是農曆6月底,仙姑告訴我說:「腳會酸又會麻時就要很注意,可能會痿縮導致不能走路。」
聽了這些話,我幾乎要哭出來,心想:「如果真的殘廢坐輪椅,那簡直比死亡更難受。」無可奈何地不知向誰訴說,只好再問那仙姑該怎麼辦?她說今天已是六月底,七月又不能祭拜,要等到八月才能施法,就叫我8月2日再來。在這一個月的時間內,我每天都愁眉苦臉,煩惱、害怕著腳是否會變成殘廢,因心急著病能早日痊癒,短短一個月的日子,感覺比一年還要長。
8月2日那天,剛好有颱風,我便打電話問仙姑:「颱風天有祭拜嗎?」她回答:「都已經準備好了,妳趕快來。」我遂趕夜車北上,至十點多才到達(如今回想起來我真的很笨,當時她為了賺錢,竟置我的生命安危於不顧)。
那仙姑拿了一大把香,在我的面前、背後,上下揮動約五分鐘左右,就叫她先生拿些紙錢到外面空地去燒,然後拿三花心和香腳給我,要我帶回家洗。結束時約十一點多,夜已深了,仙姑有意留我過夜,但我想到士林找兒子的女友,就搭了一對夫婦的車,那對夫婦住在北投,他們好心地載我到東吳大學門前的叉路口,那時風很大又下著雨,一下車我就發現三包花心和香腳都不見了,當時心中有種很強烈的感覺:「難道這是天意,是不是我信仰錯了,不該拜偶像。」
感謝神在這個時候讓我領悟到偶像不是真神,因真神是不求回報的。那有不到幾分鐘的功夫,手續費兩仟元,金紙和花心450元,再想想,我一天沒有做生意、來回坐車費用、紅包,算一算差不多超過四仟元,實在是入不敷出。
回程中,我自言自語地說著:「不信偶像了,我要信耶穌,不再去拜人手所造出來的木頭了。」我不信、我不再迷信,真神在那裏,讓我找到,我要信耶穌,我要信耶穌,我一定要信耶穌……。
感謝主的帶領,回家不到二十分鐘,姪女楊美華、吳安彬夫婦(是真耶穌教會的信徒)碰巧來訪,遂提起此事,他們便告知聚會地點和時間,並連絡溪湖教會的執事和弟兄姊妹到家裏訪問,讓我很受感動,有生以來,除了父母外,好像沒有人這樣關心我,當下得到很大的安慰。
隔天,1992年9月3日星期五晚上,天空下著雨,風也不小,我第一次到教會慕道,感謝主當天就被聖靈充滿,心裡所有煩惱、苦悶全都消失,只有輕鬆、愉快的心情,高興快樂地真想大聲說:「找到真神了!我有依靠、得拯救了,我不想再自殺了!」信主的心更加堅強,從慕道開始,藉著迫切的禱告,沒有看醫生、沒有吃藥,憑著信心,我的病不藥而癒。感謝主使我得平安、快樂。
主在我身上有數不完的恩典,希望有機會再做見證,願神祝福兄弟姊妹大家平安,願一切榮耀歸於主耶穌,阿們。
◎撰文/楊秀英 ◎期數:323期 ◎2004.08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