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位朋友留言:「假如是事实的閒話,算不算口犯罪?」
回覆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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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羅勉勵我們:「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;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造就人。無論何人,不要求自己的益處,乃要求別人的益處……所以,你們或吃或喝,無論做什麼,都要為榮耀神而行。不拘是猶太人,是希臘人,是神的教會,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;就好像我,凡事都叫眾人喜歡,不求自己的益處,只求眾人的益處,叫他們得救。」(林前10:23~24、31~33)
說話,也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