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可起貪心~講章全文
文/田輝煌
引言:福音書裡主耶穌對眾人勸勉說:「你們要謹慎自守,免去一切的貪心,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」(路十二15)。使徒保羅亦如此勸勉說到:「貪財 (即貪婪) 為萬惡之根」(提前六10),人極易被引誘離了真道,卻用許多的愁苦把自己刺透了。
故知足常樂是我們應當要學會的事,可避免不當的貪念發生,得享平靜安穩的生活。何況貪心與拜偶像是一樣的罪 (弗五5),故要靠主治死在地上的肢體情慾,成為蒙神喜悅的兒女 (西三5~6)。
以下便舉出聖經實例,作為鑑戒如下:
一、夏娃貪食禁果
根據 (創三5) 裡,是結合了眼目、肉體和今生驕傲等慾望情慾,乃因「貪心」的私慾作祟和發動,乃致食「禁果」而犯罪,真是標準的犯罪模式 (雅一14f )。心想要眼睛明亮、有智慧,如神同等 (V5),同時滿足肉慾與今生的享樂,結果就樂極生悲,可謂不得不、要「戒貪」喔!因此受神咒詛 (創三16),亦影響丈夫受咒詛 (創三17~19)。甚影響了全人類,陷在犯罪的生活 (羅三9~18,23),過著苦難的人生 (創三15,16~19,22~24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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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田珍寶
何謂禁果
2019年11月9日、安息日下午的崇拜聚會中,媽媽聆聽台上的講道者說、創世記第二章的經節,她翻聖經、看到那個經節的時候,突然間、她受聖靈感動:
禁果,以前只有說、那個一棵樹的果子;但是現在來說,最容易犯罪的是情慾。「禁果」,說、不一定會死;聖靈感動她:「很多人認為說,犯姦淫不是罪;有的是體貼自己:『啊、神會原諒。』不是;那個禁果,就是現在,很容易拉我們、得罪神的,這個就是禁果。」
魔鬼說:「啊、不一定,這個不一定會死。」我們要相信神的話;哪一個是、會把我們陷入在罪裡,跟神離開的,那一個動作、就是禁果。
凡是不合神的話的
我們要知道,不合神的話、就是禁果,不要去碰。現在的時代、就是情慾,最容易受到誘惑。魔鬼給夏娃說:「不一定會死。」那個就是,神講的「禁果」,現在的時代——「情慾」就是禁果,不可以犯這個罪;凡是不合神的話的,就是禁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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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以掃「貪飲」紅豆湯
於創二十五29~34裡,以掃不看重長子的名分和福氣,只念「將累昏死了」,寧享受暫時的享樂,而不顧念今後一生的事,真是短視近利的人,是以肚腹為神的人;全被一字「貪」給衝昏了頭 (腓三18 ~19) → 故順從主的人生,是很重要的 (加六8)。
三、亞干「貪愛」財物
事件是發生在約書亞記七章20 f節裡,攻打耶利哥城時,看見亞干不順命,「貪取」當滅的物 (書七1)。神便發怒 (書七10~12),這是公然挑戰神權;結果全家的一切皆帶至亞割谷,用石頭打死和用火焚燒所有 (書七24~26)。因為他〝連累〞以色列人打敗仗,惹神烈怒,又使家庭招禍。這起因、皆因一時的貪念,而促成大禍、成千古恨矣。
四、掃羅「貪惜」牛羊和亞甲王
於撒上十五章1~3,8 f節裡,違主命令「貪取」亞甲王和牛羊,而致使神立他為王,結果後悔了 (V10),然而掃羅卻用謊言對撒母耳說:「神的命令我已遵守了」(V13)。心中有貪念,行事就會變成愚昧而不知,故掃羅提出強烈的說詞,來掩蓋其貪念——甚至責怪 or 推卸給其他人 (百姓)。如 (V9) 的「憐惜」 → (V12~16) 是百姓要的,目的是要獻祭給神的 (但起初神有這樣吩咐的嗎?豈可隨意改變〝法則〞呢?) → (V18~21)。最後先知撒母耳強調聲明「順服聽命勝於牛羊脂油的獻祭」(V22)。由於一個「貪念」導致他頑梗的說法,顯出在信仰上的偏差來,結果神亦厭棄他作王 (V23)。連犯錯亦死要面子,真是無可救藥 (撒上十五24~30)。若能知錯改正,求主憐憫不再犯,總要治死「貪的情慾」,才能結出聖靈的果子「節制」(加五22 ~23 f )。
五、大衛「貪看」人妻 → 警戒 (箴七4~27 → 1~3)
這是大衛信仰上的污點,對他有很深的影響,在家庭和國政上有很大的衝擊與患難。會導致犯罪的地步,是因為貪愛情慾,而一錯再錯,且用計謀來掩蓋所犯的錯誤,其手段是黑暗的人生 (撒下十一1~21)。何以至如此地步呢?
(一)作王而不謹慎行事 → 成就後忘記神
(二)無聊閒看 (十一2)
(三)不敬畏神 (十一3~5) → 不尊重人和自己的生命靈魂
(四)犯罪不悔改歸向神 (十一6~21)
(五)濫用職權來設計謀害人
雖然計謀成功,但在神面前是至大的汙點過犯,可謂要真誠地敬畏神 (傳十二13f )。
六、猶大「貪愛」小錢賣主
他起初蒙主呼召為十二使徒之一 (路六12~16),並差他們作福音工作 (可六7)。只是猶大並無真誠地用心跟隨主,喜歡「貪財」(約十二6) → 亦可指著貪主的時間、不行善、不公義等等。最後養成習慣、久習成病,便為了30塊錢,而將主耶穌出售 (出賣信仰) 給祭司長等人。天下哪有學生 (僕人) 出賣老師 (主人) 的道理呢?更何況是站在宗教信仰和生命靈魂的得救關係上面。故猶大此舉真是不應該、是錯誤的,只為了小錢,而努力「找機會」要出賣主 (太二十六14~16)。他真是不知信仰生命的寶貴,豈可把耶穌和信仰,用俗世的錢來等化與量化、其信仰的價值和重要性呢?故他的結局很慘,最後看到耶穌被抓定罪了,使深深地痛悔、想要彌補「過失」,卻為時已晚了 (太二十七3~8),他的死狀難看 (徒一15~20)。很明顯地,看到猶大為了一個「貪」字,連續鑄成這麼大的錯誤——出賣耶穌。Indeed,他所付出的代價更多,亦就是說他失去的更多。如下:
(一)失去寶貴的生命 → 上吊
(二)失去使徒的職分
(三)失去主的靈命
(四)失去得救的盼望
亦就是永遠失去神國的永生盼望。故如是看來,能不謹慎〝戒貪〞嗎?你若有貪愛世界的心,愛父的心就不在我們裡面了 (約壹二15)。 → 提後四10
△ 見證:曾魯 △ 聖工人員的「六不」
結語:上述事蹟皆清清楚楚地,載在聖經裡,目的就是要我們引以鑑戒,凡事不要起貪心,當求問神要如何行?多思考神的話為準則。看見亞古珥的禱告 (箴三十7~9),想想對我們有很好的省思。感謝主!
讚美詩 145、157、228首
20060908 Don't Be Greedy 不可起貪心 -- Pr. Tien Huei Huan 田輝煌傳道 -- MND CNT 華語講道 粵語翻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