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誡:不可姦淫 (少特班講義)
文/田珍寶
1. 不可姦淫(申五18)。身體、心裡,都要聖潔;因為神是聖潔的(彼前一15~16)。我們不聖潔,不能進天國。
見證:無法看一眼那犯死罪、不聖潔的人,不願、厭惡看呀!那人的結局很淒慘!
2. 婚姻,人人都當尊重,床也不可汙穢;因為苟合行淫的人,神必要審判(來十三4)。
見證:二位二十幾歲、未婚的弟兄姊妹,被神責備:「你們二人犯死罪,將來必付出很大的代價!」
3. 要約束心(束上心中的腰)、謹慎自守、專心盼望主耶穌顯現時所帶來給我們的恩(彼前一13)。
見證:神賜腰帶給一位病重瀕危的傳道,靠主、完全交託,神接他去很遙遠的家鄉,在那裡等我們來。
4. 立志做神喜悅的事(保羅,加一10),不做惡事得罪神(約瑟,創三十九9)。
見證:一位二十出頭時、三十幾歲時、未婚的青年,數次得神稱讚:所做的一切事,神都很喜歡!
5. 不可給魔鬼留地步(在心中留座位給魔鬼)、不要叫聖靈擔憂(弗四27、30)。
見證:鬼在人的心門外一直叩門,不可信牠的花言巧語、心軟開門;在荊棘裡掙扎的青年、撿起犯死罪的人丟來的果子。
6. 拒接情慾的種子(接下的人,很難脫離誘惑和試探,很危險),要順著聖靈而行(加五16~26)。
見證:二位十幾歲的姊妹,接住魔鬼撒的情慾的種子,犯罪、受苦、後悔、身心受傷、沒有平安。
7. 多讀經(明白神的話,約十四21~29)、多方禱告(常常被聖靈充滿,約十四16~20),就能保守聖潔、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(加五16)。
見證:只要是真耶穌教會的信徒,都會遇到這種情慾的試探和誘惑,要緊的是,當我們遇到的時候,有沒有靠著聖靈的幫助拒絕?!堅守道理、不被迷惑而犯罪。
8. 魔鬼的伎倆:附在人身,勾引原本有得救盼望的信徒;沒有被聖靈充滿、不常禱告、沒把神的道記在心裡的人,自喪己命(箴七21~23)。
見證:其實是魔鬼在對方身上,使信徒接住魔鬼撒的情慾的種子而特別喜歡對方、意亂神迷、癡迷不已!將那人視為最美麗、可愛至極之人!沒有他(她)、活不下去!甚至為了他(她),連信仰都不顧了,犯罪離開神。
9. 所羅門王沒有聽從指示他的聖靈,戀愛、娶外邦女子,被引誘拜偶像、讓以色列的百姓效法他的行為而犯罪(王上1~11),他所犯的罪和賣主的猶大一樣。
見證:不要羨慕犯罪的人;他們與鬼下地獄。
10. 士師參孫悔改、求主眷念,成為信心的見證人(士十六15~31,來十一32~34)。
見證:從創世記到啟示錄、末世的我們,神對人類惟一的要求、就是要悔改,有悔改、遵守神的道、就得救;神看病人、只問——你要不要悔改?天天禱告、天天悔改。
★年長者(田吉雅雲傳道娘)的叮嚀:
要把神的話記在心裡,不要不在乎而犯姦淫(有的國中一年級就犯罪了),等到犯罪了,才說:「我不知道自己犯罪了……」
真的要遵守神的誡命,千萬不要犯罪!
要立志、做神的好兒女,一生守道!將來可以進天國、享受永遠的福分、永遠快樂啦!
我們在天家相聚!
20230713 The Seventh Commandment - Thou shalt not commit adultery 第七誡:不可姦淫 -- Sis. Angel Tien 田珍寶姊妹 (少特班授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