祂也真的太愛我們家100~2

    文/田吉雅雲

      人的道路不由自己;行路的人,也不能定自己的腳步(耶十23),當以開竅的心來接受真理,因為主耶穌曾說:「不是你們揀選了我,是我揀選了你們」(約十五16)。我們這已蒙主揀選的人,就是主耶穌用自己的血所買來的(徒二十28),這福氣是用金錢買不到的。

      主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生(約壹二25),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麼益處呢?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(太十六26)?人的得救是一生的果效。事情的終局,強如事情的起頭;存心忍耐的,勝過居心驕傲的(傳七8)。

      哈利路亞!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:

      感謝主!我的父親名字是「吉天生」,是個平凡人,但對人生觀的理念,卻不平凡。雖在他出生的年代,沒有宗教傳入,在他身上卻有著奇妙的際遇,這讓我憶起聖經上的話:「自我出胎,耶和華就選召我;自出母腹,祂就題我的名」(賽四十九1)。的確,家父在母腹中,神已揀選他做祂的子民。

     惟一能進神家的孩子

      以下敘述家父歷經人生坎坷的旅程,從出生至肉體生命終止,冥冥中有神奇妙的帶領,令人充滿感激。

      他生於1898年,是道地的原住民(鄒族)。昔日沒有國,也無政府維護治安、讓百姓和平度日;生活清苦,還要遭受不同族的侵襲;殺人祭祀;全村男人負責守衛族人的安全,僅靠弱女子耕作;窘迫的生活中,日夜驚駭、忐忑熬過;異族野蠻且無惡不作,誠是罪惡滔天。

      家父在逆境中成長:三歲時母親(筆者的祖母)病逝,父親(祖父)兼母職養育兒女共十一個。但是不幸六歲時祖父病重,村中沒有醫生,惟依賴行邪術者(巫術)治病,雖未見效,但也沒有其他的方法。祖父心慌了,唯恐一病不起,更思痛這些幼小的孩子無人照料,豈不使他們成了孤苦的乞丐嗎?尤其祖父對么兒(家父)更於心不忍;含著淚水,勉強振作起來,召喚所有的孩子們,帶到名氣大又年長的行巫術者面前,請他行法看相,想從法術中得知這些孩子的將來,以求心安。

     巫師從最大到最小的,很仔細地看;待輪到家父時,突然驚叫著說:「這么兒與眾兄姊不同,是命大福大;他是屬神的孩子,將來歸回到天上的神家。不但在你所有孩子是惟一有這福氣的,也是所有我曾看過相的人中,惟一能到神那裏去的人。」這下祖父欣喜至極,將么兒緊抱在懷中自我安慰地說:「這就好了!孩子中最放心不下的是你,既然神愛你,相信你的一生必有神的眷顧,因此何必太難過呢?」

      幼小的家父很靈巧,竟能聽懂那巫師的話,銘記在心,不再感到悲傷。不多久祖父病逝,家父那時才六歲;沒有父母親的呵護與教導,勇敢地與困境搏鬥。雖上有兄姊,但他們也自身難保,對照顧最小的弟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。還好家父本性乖巧、逆來順受,又認真學習、努力工作,很受叔輩們的贊賞和寵愛。

      續絃娶布農族新娘

      所幸十歲那年,日本政府重視改善原住民的生活,從此日子不再過得那麼苦。家父十六歲時進入日本機關任職,十八歲奉叔輩的媒妁之言,與本族中的美女結婚。婚後兩年,妻子因分娩難產而去世,令家父身心遭受震撼、內疚與思念之苦;長久日復一日地忘不了亡妻,意念中私自立下永為亡妻守身的志向。但是,人算不如天算,雖在十六年的歲月中,常有親戚或朋友的鼓勵,命他非續絃不可;趁年輕生兒,待年老時,膝下有兒才不孤單。但他總是不改心願。

      爾後,家父在職中常聞日本人為管理治安問題、管轄區的安定商討因應之計,而相距約七十公里高山、徒步三天兩夜才到達,離本村(久美)、居住於關高山附近的布農族,最適宜移到近在鄰處的羅娜平原,甚至遍布信義鄉各地;一方面可督導生計、就近管理,另一方面確保除去鄒族和布農族因語言不通而致長久的敵視、廝殺,最好乾脆兩族就近共處,結為盟友,這樣天下就太平了。可是雖勸爛了舌,卻不得改善、毫無效果,誠是棘手。但其中日本人出妙計──在兩族中結親,且在兩族中挑選適婚男女青年結婚,結為親家,確保促進兩族間的和諧。還有什麼比這更好的事呢?

      此事更加增兩族的反感;誰願意呢?不斷僵持之下,日本人仍用心良苦地想盡辦法,在強制的情況下挑出一男一女當主角,男方由地主(鄒族),女方由移民(布農族)為宜。最後日本人考慮新郎由家父,他雖不是鄒族酋長的後嗣,但為酋長下之第一大族;人品好,外貌更討人欣賞,很有影響力。新娘是布農族頭目的長女,名為「松阿」,年二十二歲;因為頭目自古是布農族中的核心人物,誰不尊敬呢?就這樣兩邊進行遊說工作,但誰都不肯;各有理由的情況下,日本人對家父說:「人活在社會中,不全為自己,也要為全體設想,才有為人生存的意義啊!不然兩族間永無和平相處之日,子孫萬代都不得安寧;這樣是人要活的世界嗎?」家父聽後深感有理,且在職務上受惠良多,論人情是不能推辭,只好勉強答應。

      這下日本人箭頭指向布農族的頭目,請他無論如何必須答應這事。頭目滿有智慧也明理,但是族中大部分的人都不贊成而言:自古深居於深山中的生活已成習慣,怎可遷移呢?這句話在先進文明的日本人耳中,卻是不高興;日本人狠狠地說:「不答應?!可以!藉直昇機來轟炸仍想過野蠻生活的人!一概不留後代最好!信不信由自己選擇吧!」

      平時最親近日本人的是頭目,不難認出日本人真的生氣了,也害怕遭受毀滅的命運;身為族中的首領,若不能保護族人的安全,愧對祖先,只好再努力挨家挨戶地拜訪、說服他們:「我們要團結!下山對我們有益無損,生活會更好,怎麼不願意呢?倘若怕鄒族為由,我以親生女兒作擔保!將她嫁給鄒族的人!求你們相信……」這下終於獲得民心的支持,全族都遷下山來。這婚姻,從始至終,都由日本官員們全權負責;如宴會一切費用、結婚和服各兩套、拍照等,使日本官員們皆大歡喜,轟動全省,曾被大幅刊在報紙,言:因這次的兩族姻緣,湮沒了從古的冤仇,治安和民心都獲益。(日文報紙;雙親原將報導婚訊之當日報紙長久珍藏,然於國民政府來台、「台灣光復」後,警察受命挨家挨戶搜查所有日文書刊、報紙等資料,一一沒收,而失去了此寶貴的歷史文獻,殊為可惜。)

      巫師的預言得應驗

      家父四十一歲時生我,五十二歲時宗教傳進信義鄉,所有族人都分別信教。父親無意背棄先祖的祭祀,認為只要自己行為好即可,信教也不過是引人行義、悔改。但我與家兄卻偷偷地到某家參加禮拜(慕道),使父母親不高興。九歲的我竟把所聽到的道理,回家講給父母親聽,希望他們隨我們來信主耶穌,敬拜真神。我還說:「自小不懂事開始,您教導我們雙手合掌、朝向月亮扣拜,但是我們所聽到的不是這麼回事;因為神是自有永有的,天地萬物、包括太陽、月亮、人,無不是祂造的。這在聖經上有記載,今後不要再拜被造的月亮,理當拜那創造宇宙的神,才不虛假。況且,您曾說,您將來會到神家去,我好羨慕,因此信耶穌會進天國的傳聞,不就是神的家嗎?」

      此時父母親應孩子們的要求,跟著信了某教會,很虔誠又認真,以為那是末世得救的教會。哪知信了十二年後,家兄服役期間病重,而在軍醫院住院。偶然的機會裏,他遇到真耶穌教會的信徒,且聽其所傳的福音:「教會是屬靈的,所以信的人,必得聖靈,正如使徒時代的門徒。『五旬節到了,門徒都聚集在一處。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,好像一陣大風吹過,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。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,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。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,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,說起別國的話來(徒二1~4)。』且有神蹟奇事隨著,主和他們同工,證實所傳的道是真的(可十六20)。此外還要遵行真理,主耶穌曾說:你們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命令(約十四15)。」聖經上一切的話,在真耶穌教會都必會守住的;這麼好的教會,豈可不信呢?(我和家兄信真耶穌教會是末世惟一使人得救的屬靈真教會之經過,請參閱「荊棘裡的百合花系列文章)

      待家父得到聖靈後,親身體驗到聖靈的存在和充滿喜樂,是從前在其他教會得不到的。感謝主!得救的事存在心裏而長存盼望。家父憶起小時後那巫師說的話而言:果真要我得到聖靈為憑據(弗一13~14)才能進神的家啊!雖當時把它當神話般地幻想著;憑什麼說我是惟一進神家的?回顧兄姊及眾多人,他們都來不及相信就結束人生了,或不被神揀選而未信真耶穌教會;而自己能蒙神大恩與帶領,得受洗歸入真正可以使人得救的真教會,真是福大啊!

      白衣者把「好人」接回家

      有一天晚餐時,家父才吃了一口飯就吃不下了,並說:「沒有胃口,不知怎麼地感到魂不附體似的;但是也沒什麼大礙,不必擔心。晚間聚會時間快到了,你們去,為我的軟弱代禱吧!我在家裏禱告。」此時家母留下陪在家父身邊。而後家父自行上洗手間,待回房時,突然感到全身軟綿綿的、無力再走;家母見狀,立即伸手扶他上床休息。這時家父面向窗戶直瞪,口中喃喃自語地說:「好!馬上跟你去!」這下家母意識到詫異的事,追問他正在跟誰說話時,家父已奄奄一息地手指著窗口說:「有個穿白衣的人站在窗口等我,說要一起回家去。」家母聆聽後往窗口看,根本沒人;他所謂的回家,可能是指結束人生的意思吧!家母一時蒙上悲痛而不知所措,只想禱告靠主,不願事實成真,抱著家父禱告。直到家兄及嫂子從會堂聚會完返家時,一開門,赫然見到家父在家母的懷抱,已是不省人事;而見家母痛哭流涕,情詞迫切地禱告,這情景令人驚訝!真不可思議的事。

      家兄立刻上床幫助禱告,家嫂因見到榮光照射家父而驚愕地呆了!過一會兒榮光消失了,才覺悟地上床禱告。禱告完,家兄見家父在禱告中呼吸停了,心急之下,乃想法子跑到近在眼前、約走幾十步就到的衛生室,請醫師過來急救。醫師一見這情況,很訝異地說:「雖當了幾十年的醫生,但見死人這麼好死(安詳),還是頭一次呢!他已走完人生的道路了,急救也無效;請多節哀。」他也禁不住地流淚。

      翌日此事傳開來,村子裏的人紛紛前來探望,且安慰我們。尤其年齡與家父相近的老人們,無一不含淚低聲地說:「他是好人。」眼看著他們個個捨不得的樣子,令我們做兒女的,更激動、更敬仰家父的為人,且以他為榮。能做「好人」的子女,是慈愛的神所賜的恩典。

      其實自小很清楚,當時雖沒有宗教的薰陶,可是受的家教非常嚴謹,家父無時不叮嚀處事要小心,待人不可昧著良心,因為神不喜悅壞人。家父終日以身教教導我們。此時我們雖受思念之苦,但所幸的是我們信真耶穌教會之故,得救必備的條件常守著,存著將來有相見在天國的希望。

      家父享年七十一歲(真實年齡不只如此;小時候、他長得比別的小孩兒高很多,日本人只估計他十歲,然家父說、他不只十歲大)。上述所言雖已成往事,然其言行和腳蹤仍猶在腦海中。神是不看重人的外在,所以人的出生、地點、家世(望族)都不重要,就連主耶穌是神,祂降世拯救萬民時,不也是被放在馬槽裏(路二6~7)?人生最重要的事是信仰的環境;有堅忍的信心,才有活潑的盼望,日後安然見主面。人生在世極短暫,是客旅,何必迷戀世界勝於永生的得救?感謝主!藉此將一切頌讚、榮耀、權柄都歸於主耶穌的聖名。阿們。

 

(寫於1993年)

    

      2006年父親心中的神話—田吉雅雲傳道娘 音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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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(下期待續)

 

      聖靈的見證~~Face Jesu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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