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4月20日晚上崇拜聚會第一次的禱告,我的母親一說:「奉主耶穌聖名禱告!」旋即看異象,和昨天清晨禱告所見的一樣:一位弟兄站在花園中,有許多小燈光照著,他的周圍有各種顏色的花朵兒綻放著,非常美麗!(請參閱《神的權能使人改變》一文)
家母問神:「他站在那邊,是什麼意思?」聖靈感動我的母親:「他要倚靠神,他以後會行光明的路。」
主耶穌說: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,不信的必被定罪。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,就是:奉我的名趕鬼;說新方言;手能拿蛇;若喝了什麼毒物,也必不受害;手按病人,病人就必好了。(可16:16~18)
我真的體驗到神奇妙的作為,祂保護我免受惡者的毒害,存留我的性命,讓我可以向神悔改、繼續為主見證,感謝神!
2007年10月,我受到一位已婚同事(歲數近半百,有妻兒)的無理騷擾,雖要求主管於會中重申性騷擾防治條例、要求全體同仁遵守禮儀,仍未奏效!我每看到他的惡行,怒氣升起!厭惡之至!想來想去,誰可以保護我免受騷擾?我到會堂禱告,將心裏的不舒服和擔憂,告訴主耶穌,流淚懇求神親自保護我!神默示我:「當妳看到那心術不正、滿心淫念的惡人,又對妳做出不禮貌的言行舉止時,趕緊說:『奉主耶穌聖名撒但退去!』把困難告訴神,請主耶穌對付牠們!妳就能得到平安!神必幫助妳、保護妳、救妳!」
隔了5個月,2008年3月5日星期三下午15時25分,他在我的水壺裡放硫酸,欲毒死我!神顯神蹟、救我!事前主耶穌在我心裡說話、告訴我:「他已經下毒了!」我握著水壺、看著水壺裡從家裡裝的草藥水,發覺原本淺黃褐色的草藥水、顏色有變深,然竟認為是自己多想了,沒有將神的提醒放在心上。16時前下班回家喝了那水壺裡的水以後,旋即舌麻、不能吞嚥口水、胸痛!我走到餐廳、向主默禱後喝神所賜的草藥水,我已可以吞嚥水、舌頭轉動自如,感謝主!家母為我代禱,我恢復正常!而後我帶著水壺、開車載著家母下山至鄰近鄉鎮的毒物檢驗所,二位檢驗師判斷,水壺被放入硫酸了。他們非常驚訝!我竟然無大礙,還能正常說話、開車、身子並無嚴重受損的跡象,而對我說:「妳真是大難不死!你們信的神真是太厲害了!」
唯當晚,我坐在書桌前工作的時候,突然發覺自己流鼻血,血是暗紅色的。接連幾個晚上,我感受到呼吸困難,連睡覺都會被心臟隱隱作痛的感覺驚醒!手撫著心臟,輾轉入睡,而後再被痛醒!整晚如此。
為了這件事,家母向神禱告,神讓她看異象:那位男同事被鬼附著,鬼藉著他攻擊我!然而神救了我!非常感謝神!我誤喝了毒物,竟然沒有死!且沒有後遺症(上述所言的中毒症狀,是神讓我明白自己真的中毒了!)
幾年前,我的母親禱告中得神默示:「只要是真耶穌教會的信徒,都會遇到這種情慾的試探和誘惑,要緊的是,當我們遇到的時候,有沒有靠著聖靈的幫助拒絕?!堅守道理、不被迷惑而犯罪。」
感謝主!神真是我們的倚靠;我能夠活到今天,是主耶穌的恩典。懇請弟兄姊妹在每天清晨的禱告中記念我、為我代禱:求主耶穌繼續帶領、幫助、賜福,讓我活著的每一天,都在神的愛中,榮耀歸主,直到永遠。哈利路亞!感謝主耶穌深愛我們!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