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4月19日清晨禱告,家母為我的外甥女禱告,神默示我的母親要告訴她:「要向神求愛心;愛心是聖靈的恩賜。神的愛是公義的、沒有私心、全面的,愛心是聖靈結出的果子。人家批評、人家罵,不罵回去,那就是愛心的表現。」
主耶穌說: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,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,我怎樣愛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相愛。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,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。(約13:34~35)
人若不看顧親屬,就是背了真道,比不信的人還不好,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。(提前5:8)
十多年前,家母禱告中、聖靈感動她:「對神有信心,還不夠,必須還要學習耐心和愛心。何謂耐心?耐心就是有謙卑、有愛心;耐心裡含著謙卑和愛心;二者具備,才算有耐心。先學信心,再學耐心;有了耐心,才能學習愛心。而愛心,必須學習和主一樣愛人到底、完全──愛我們的仇敵;為那逼迫我們的禱告。」(太5:38~48)
「信心」→「耐心」→「愛心」,三者是神的子民終身追求對神純正信仰的必修系統課程。難嗎?容易乎?靠主努力不懈,終必學成,榮歸天家。
2012年5月31日清晨禱告,我的母親為7個內外孫兒向神祈求,求主看顧、保守他們。她跟神說:「這些孩子從出生起,我非常用心照顧、養育他們,不知他們以後會不會記得我呢?」主耶穌默示她:「妳以前細心照顧他們,不是因為妳是他們的阿嬤才這樣做,妳是為了神養育他們,我知道妳的辛勞,我會記念。所以妳不必在意他們會不會記得妳。人彼此付出的愛,我都記得。神知道人付出的愛、誰最多。」她聽聞主的話,喜悅而寬慰。
2012年6月1日清晨,我的母親為家人禱告,神默示她:「不吵、不鬧,是福。」她聽了神的話,想起聖經記載:吃素菜彼此相愛,強如吃肥牛彼此相恨。(箴言15:17)
2013年3月16日(星期六)春季靈恩會的早禱會,主領者述說信徒要彼此相愛的道理。證道後,會眾靈言禱告,神默示家母:「妳聽清楚了沒有?」她回答:「有。」聖靈感動她:「沒有愛,怎麼會相信神的話?要有愛,才會相信神。」
2013年3月16日(星期六)晚上詩歌佈道會、禱告祈求靈恩,家母向神求信心,神默示她:「你們禱告時,不要只有求信心,也要求愛心;因為愛心是向神求的。信心和愛心是一體的;愛心是養分(也是有水分)、它滋潤信心,信心才會發旺、成長。如果有信心、沒有愛心,會枯燥。愛心是容易被人家看到,人會感受到你的付出;而且,因為愛心是付出的、人會感受到,所以要有愛心。」
2013年3月21日春季靈恩佈道會的早禱會,靈言禱告時,我的母親看異象:眼前出現一個有引號、白色的字——「愛」;聖靈感動她:「在信仰和生活上最需要的,就是愛。如果沒有愛,得罪人,就是得罪神。如果沒有愛,家庭紛紛擾擾,不和睦。沒有愛,就容易犯罪。愛是人跟神的橋樑,也是人與人之間的橋樑。你們認為是神放棄你們,其實是你們先得罪神、因罪與神隔閡,不是神不要你們。」
2013年8月上旬,我的外甥女向神求問:「為何阿姨有那麼大的福氣?」聖靈感動她:「妳看她的愛心;她的愛很大!得到很大的福,是她應得的。」
2014年8月9日早禱會,聖靈感動我的母親:「在你們的生活中,遇到信仰軟弱、不好的人(家人),也是一種試探,神也在看看你們有沒有愛心仍去關懷、探望、幫助;若沒有去看的(探訪病人),就不是真以色列人。像聖經裡受傷的以色列人,只有外邦人理他。」
2014年9月23日清晨禱告,家母為信徒代禱的時候,神默示她:「會內弟兄姊妹,若不同理心互相相愛,就是假信徒;在事奉上若不同心,就是敵基督。」
2015年3月10日清晨禱告,家母向神求大家的平安,她說:「雖然有患難、心裡有感到不舒服的地方,還好每天清晨都能到神的面前傾訴,得到神的垂聽,感到無比地溫馨。」
聖靈感動我的母親:「你們在神的懷中,神親自擁抱你們。但是,有些人在神的懷中,還要爭吵、憎恨,不能和諧;既然在我的懷中,還要爭奪、憎恨,太不應該!你們只能相愛,才是神的旨意,也是神喜悅。」
親愛的弟兄啊,我們應當彼此相愛,因為愛是從神來的。凡有愛心的,都是由神而生,並且認識神。沒有愛心的,就不認識神,因為神就是愛。神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,使我們藉著祂得生,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。不是我們愛神,乃是神愛我們,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做了挽回祭,這就是愛了。親愛的弟兄啊,神既是這樣愛我們,我們也當彼此相愛。從來沒有人見過神,我們若彼此相愛,神就住在我們裡面,愛祂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。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,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祂裡面,祂也住在我們裡面。父差子做世人的救主,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。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,神就住在他裡面,他也住在神裡面。神愛我們的心,我們也知道也信。神就是愛,住在愛裡面的,就是住在神裡面,神也住在他裡面。這樣,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,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;因為祂如何,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。愛裡沒有懼怕,愛既完全,就把懼怕除去,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;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。(約壹4:7~18)
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。人若說「我愛神」,卻恨他的弟兄,就是說謊話的;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,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。愛神的,也當愛弟兄,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。(約壹4:19~21)
對神有百分百的信心,就夠了嗎?就能成為完全人了嗎?不,不能。
神的要求是──有順服(就是信心),還要有愛心,像祂一樣有愛心,才能完全。
我們可以說,神對我們的要求太高了嗎?已經有信心了,也完全順服主了,還不夠,不能作完全人?非得加上有愛心,連仇敵都愛、為那逼迫我們的禱告才能像天父完全一樣?豈不強人所難嗎?甚至吹毛求疵了嗎?
是嗎?遵守神的話,這麼難嗎?
其實守道的困難程度因人而異,端看各人愛神的心究竟有多少,罷了!因為我們遵守神的誡命,這就是愛祂了,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。(約壹5:3)。聖靈也決不定意將別的重擔放在我們身上(徒15:28),主不將別的擔子放在我們身上(啟2:24下)。愛主的,必遵守主道(約14:21~24)。愛主的人、不會讓神因為自己而傷心,不會污穢自己,不會去行神所憎惡的事,不會做大惡得罪神(創39:9下)。
一個愛神的人,不會鎮日想盡辦法作惡離開神的。一個真正體會主愛的人,怎麼捨得遠離神的面,跑得遠遠的,害怕親近神呢?一個真的愛神的人,是不會作惡、惹神忿怒的。
主耶穌那麼愛我們,我們想要報答祂的愛、都報答不了!當祂呼喚我們的時候,我們又怎麼能夠說:「我不願意」?當祂呼召我們的時候,我們又怎麼能夠還找許多的理由來搪塞?不歡喜奉獻身心給主用?不餵養、不牧養主的羊?
當我們心中有二個律——神的律、和把我們擄去叫我們附從肢體中犯罪的律交戰時(羅7:18~25),問一問自己:「我愛神嗎?」靠主勝過罪惡、軟弱,必能蒙神脫離苦難,過得勝的生活。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,必不犯罪,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,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。(約壹5:1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