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出生未滿一個月即於溪河裡受洗,是真耶穌教會的信徒,從小以「被主用」為活著的意義和存在的價值。天上的神沒有辜負她,常陪在她身旁,跟她說話,教導她、鼓勵她、安慰她;她是大蒙眷愛的人。
2012年3月25日,她參加靈恩會、領受聖餐,而後禱告,神默示她:「妳要相信我,我最愛妳,是妳的天父,妳是我最珍貴的女兒,我怎麼不會將妳想要的福、賜給妳呢?妳只要完全順服我、照我的話行,妳的需要、我知道,我會賜給妳大福!」
她被聖靈充滿,聽聞神慈愛溫柔的話而哭,感謝主愛她,沒有棄她不顧,尚應許賞賜今生和永生的福。她終於覺悟:「神那麼愛我,將我的心牢牢、緊緊地守住,使我無法享受罪中之樂,連放在心中思想、都不行,痛苦不堪!又何必羨慕別人照自己的情慾過日子呢?我既然對罪惡、神厭惡的事承受不起,在當下即因為覺察與神有距離就受不了了,毫無快樂可言,何來羨慕之有?啊!聽話吧!今後完全照神的吩咐活著吧!神設定我在每天的生活中必須做到——晚餐禁食禱告;清晨五時到會堂禱告;不發脾氣;不驕傲;不能跟男人聊天;不能看電視(網路新聞也不能看,當然電影更不能看);不能聽、不能看、不能想神不喜歡的事(會汙染我的人事物);要常常做聖工;要愛家人、愛神的魚兒(包括同工);喜樂等候神的應許成就,不埋怨;凡神吩咐我的一切事,都必遵行。這些我都照做,不就好了?什麼痛苦也不必嘗了?還可以因為照主所願、聽主的話去做,得到神的喜歡和祝福,不是很好嗎?我為什麼不這樣做呢?」
她笑著立志:完全順服主!活著的每一天,都向神懇求被聖靈充滿,保守自己的心思意念無邪。活著的每一天,努力謹守遵行神的真理,得以成聖。活著的每一天,做主耶穌的好女兒,榮耀神。
感謝主!她自從照神的話度日之後,近三個月來、心裡的重擔,完全卸下來了!好喜樂!這是神的恩典。天國和地獄都是永遠的,生命的價值乃在乎靈魂得救!主耶穌說:「復活在我,生命也在我;信我的人,雖然死了,也必復活;凡活著信我的人,必永遠不死」(約十一25~26)。只要我們憑著信心,努力守道,指望永生的神,藉著聖靈得成聖潔,以致順服基督(彼前一2),必能得著那永生的福分。
願主耶穌祝福大家!將來我們在神建造的神國,去享神永遠給我們的福氣!因為聖經告訴我們:祂真正的祝福,是——永生,這就是神給我們的使命,也是我們的福氣。
20070609 Mary's Testimony - Pr HH Tien - MND CNT 馬利亞的見證 - 田輝煌 傳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