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晚(2009年1月29日)聽聞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,一個十年前常與她同工的弟兄,與有夫之婦通姦,犯第七誡。記得,1997年,在電話中,她曾提醒他:「要小心喔!不要跟姊妹聊得很深入、無話不談;而她已婚、卻還跟你說那些話、很不得體,你更要提防!」他笑著回答:「不可能啦!她大我很多歲,我們只是聊一聊,沒有什麽。」很有自信,然不出幾年,還是出事了。

       無怪乎,2006年,當她遭遇機關首長和同事們頻頻追求、騷擾之際,神曾跟她說:「他們都是很罪惡的人。」神說的「他們」,包括多年前常與她同工的那位弟兄;她很疑惑,爲何他也列在其中,被神說很罪惡的人?難道他也是淫亂的人麽?他犯死罪了嗎?

       昨天再度確認消息是否無誤?得到的答案是:那婦人用巧言、世上的歪理,誘他隨從,他竟然相信,輕易地離棄從小最愛的主耶穌……

       1999年的上半年,她打電話、再次鼓勵他:「今年可以報名神學院啊!你不是要獻身當傳道的嗎?」他說:「我覺得我現在(有碩士學位)還不夠,我要讀到博士才獻身。」他們二人爲此辯論,最後他贏了,仍堅持取得博士學位之後再報考神學院。往事歷歷在目,多少次的互相鼓勵、勸勉,沒想到,他、一位從小立志要獻身當傳道、且爲了獻身而努力讀書的弟兄,在男女關係上竟倒下來,多麽令人心痛?傷心!淚流下來……

       真耶穌教會的弟兄姊妹啊!一定要小心、謹慎、再謹慎!除了自己的配偶以外,跟異性深度對話、交往,得分外小心,不論對方是已婚或未婚、是主內或主外之人;總要保持距離!許多的失敗,都是從聊天、談心開始。即便是教會的同靈,雖然出於做聖工而對話,也不可以大意!犯死罪的人,不都是先從聊天談心、愈走愈偏,最後不顧一切放縱情慾,離棄神的麽?一位信徒在禱告中,神啓示:「人常常以爲這樣作沒有關係(靠近罪惡),等到真的發生事情了(犯死罪),才覺悟自己錯了。」一點一點地親近誘惑、試探,一大步一大步地遠離神,最後被魔鬼吞吃了!才痛哭流涕,悔不當初!卻爲時已晚,不能從新懊悔了(來六4~8)。職此之故,自己以爲站得穩的,須要謹慎,免得跌倒(林前十12)。

       已婚的弟兄姊妹,不要貪心,有一個丈夫(妻子),就夠了,要用神的真理和聖靈的能力,與主所婚配的人同心禱告、相扶相持、奔跑天路。眼睛不要戀慕其他的異性,心裏不要妄想得到他人的情愛。「滿了一把,得享安靜,強如滿了兩把,勞碌捕風」(傳四6)。不滿足於婚姻裏的愛情,奢望刺激、偷情的興奮,必兩頭空;今生得不到神的祝福,尚有永遠的刑罰、地獄不滅的火湖等著你。

        未婚的弟兄姊妹,當教會的同靈介紹主內的弟兄(姊妹)時,不要以世上的條件、東挑西挑了,挑來挑去,延誤婚期,又沒有獨身的恩賜,孤單地承受風起雲湧、情感潮流的沖擊;孤身一人,當軟弱時,很容易被擊垮,危險重重!同爲主耶穌的兒女,必須重視屬靈的門當戶對──受洗歸入真耶穌教會、同保守在神的懷裏、沒有犯罪、有信心、有聖靈、努力追求神的國和神的義、有得救盼望、屬於神的人,就夠了;這才是神眼中、門當戶對的佳偶。守住神的話,終身大事完全交託在天父的手中,神絶不會虧待你的。祂必爲愛祂而守道之人,張羅一切,使你們的婚姻大大榮耀神的名,並住在你們的家,成爲你們的「一家之主」,時刻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末了,接你們回天家享永福。「婚姻,人人都當尊重,牀也不可污穢;因爲苟合行淫的人、神必要審判」(來十三4)。職是之故,必須在禱告中等候神的安排,不要自由戀愛而喪失在神的家結婚、蒙神賜福的恩典;務要儆醒,在真道上站立得穩,要作大丈夫,要剛強。凡你們所作的,都要憑愛心而作(林前十六13)。

 

       (下期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