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3月6日上午11時,她向神禱告,聖靈感動她:「當你們奉主耶穌的名寫文章、說見證,就是在做聖工;做這些事的人,都是神的僕人。神的僕人最常犯的錯、就是埋怨神和罵人,這些神都不喜歡。你們凡事要奉主耶穌的名去做,榮耀神。」
凡稱為主耶穌名下的人,是祂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,是祂所作成,所造作的(賽四十三7)。
主耶穌說:「你們是我的見證,我所揀選的僕人。既是這樣,便可以知道,且信服我,又明白我就是神,在我以前沒有真神,在我以後也必沒有。惟有我是神,除我以外沒有救主。我曾指示,我曾拯救,我曾說明;並且在你們中間沒有別神。你們是我的見證,我也是神。自從有日子以來,我就是神;誰也不能救人脫離我手,我要行事,誰能阻止呢?」(賽四十三10~13)
敬畏神,謹守祂的誡命,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。因為人所作的事,連一切隱藏的事,無論是善是惡,神都必審問(傳十二13~14)。不要論斷別人,連自己也不要論斷自己。因為判斷我們的,乃是主。時候未到,什麼都不要論斷,只等主來,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,顯明人心的意念;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裏得著稱讚(林前四3~5)。
20121222 - Long for the Lord - Pr Tien Huei-Huang – MT 仰望主 -- 田輝煌 傳道